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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
开封墙体广告事件回顾 遂平法院一判决书13处“错误”引关注
10月16日,映象网及映象网官方今日头条号“河南联播”以《驻马店遂平法院民事判决书13处“错误”遭投诉》为题报道了遂平县人民法院(2015)遂民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中13处“错误”,引发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。
随后遂平县人民法院发出通报称:“已于2019年10月11日作出补正裁定,对判决书中的13处涉及被告人姓名和金融纠纷金额的错误予以纠正。同时启动问责程序,拟对承办该案件的法官张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并责成张剑向当事人登门道歉”,此通报一出,在网络上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。
一份民事判决书出现了“13处明显错误”,不少网友质疑承办法官的专业性,认为其行为“在消解司法严肃性”,更对法院内部审核流程提出了疑问,“一份判决书牵扯多部门,审核部门的作用在哪里?”
国内多家权威媒体包括中国新闻网、新京报、澎湃新闻等均对此事进行了报道,部分媒体发表评论文章,映象网以《驻马店遂平法院民事判决书13处“错误”遭投诉》为题报道的遂平县人民法院(2015)遂民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中13处“错误”的稿件,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了舆论,网友也纷纷进行吐槽。
媒体“红网”发表的文章《“判决书13处错误”背后是责任担当缺失》,文章认为,“责任就是对别人和自己负责。不负责任就是对别人和自己都不负责。谁对自己和工作不负责任,谁就要对这种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后果负责。在“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”的当下,遂平法院拟对承办该案件的法官张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当属必然。这也是其咎由自取,对发生“判决书13处错误”应该付出的代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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