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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

汉中民警处罚一酒驾且超速司机



汉中墙体广告不少人认为,头一天晚上喝了酒,休息一晚第二天开车就没事了。其实有的人身体内的酒精隔夜后还没有完全从身体中排出,开车则会涉嫌酒驾。6月3日,汉中高交大队留坝中队查获一起酒驾且超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
6月3日10时50分许,留坝中队执勤民警张坤龙、陈佳在留坝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现场检查时,一辆牌号为陕F1XXXE的轿车向收费站驶来,见到民警,该车突然加速,意图逃避检查。民警随即将其拦截,经平台比对,发现该车在银昆高速留坝段车辆超速35%。在证件查验过程中,民警闻到该车驾驶人陈某身上有酒味,随即对其进行酒精仪测试,结果显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
经询问得知,驾驶人陈某是南郑区濂水镇村民,打算6月3日去甘肃一工地打工。6月2日晚临行前,陈某独自在家饮酒约半斤,第二天一早便驾车带着同村4名村民出发去甘肃。他以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开车并没有问题,岂料被执勤民警在站口查获。民警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民警对陈某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,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、记12分,罚款1200元的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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